河南污水處理設備中使用的污泥是危險廢棄物嗎? 更新時間:2020-08-10 點擊次數:1583次
在河南污水處理設備的處理方法中,有一種是傳統活性污泥法。它是在污水自凈作用原理下發展而來的,經過粗砂和重工序等前期的一級處理后,除大部分懸浮物外,再進入曝氣池,池內污水中有無數能氧化分解有機物的微生物,與天然河流相比,人工系統的凈化效率非常高。
那么使用后的污泥屬于危險廢棄物嗎,又該如何處理呢?污泥雖是廢棄物,也含有能量、氮、磷等資源,可以用于消化氣作為動力或發電;回收氮、磷作為肥料;作為土壤改良劑,干化后還可作為填充物。而不同的性質的污泥屬于的廢棄物種類也是不同的。我們常見的污泥種類有以下幾種:
1、重金屬超標的電鍍污泥:電鍍污泥屬于危險廢物,通常同時屬于HW17、HW21、HW22和HW23。
2、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:屬于固體廢物,不屬于危險廢物。
3、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:屬于危險廢物(HW18)。但是在滿足《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6889-2008)中6.3條要求后,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不納入危險廢物管理;另一種情形是,如果經過預處理后,滿足《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》(GB30485-2013)有關要求的,協同處置過程也納入豁免管理范疇。
4、河南污水處理設備在處理醫療污水過程中產生的污泥:大部分屬于危險廢物。《醫療廢物分類目錄》(衛醫發〔2003〕287號)中的“感染性廢物”中列有“其他被病人血液、體液、排泄物污染的物品”,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、沉淀污泥和化糞池污泥等,應列入此類。